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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和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通知的通知

各市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协调机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和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家庭服务”标识是家庭服务行业的共同象征,展示了行业蓬勃发展和把爱心送到家、把服务做到家的理念,有助于增强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调动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标识使用的规范管理,维护标识形象,坚持自愿自主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全国“千户百强”和全省“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先行先试的办法,逐步扩大标识的启用范围。

江苏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