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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办法

关于调整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费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市家协[2015]1号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市家协服务会员单位作用,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费缴纳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听取相关会员单位的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家协一届五次理事会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起,对会员单位会费的收取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会员单位会费:   500元/年;
理事单位会费:   1500元/年;
常务理事会费:   3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会费:  5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会费:  8000元/年;
会长单位会费:    10000元/年。
会费收取实行年度一次交清,本会于每年12月或隔年1月向会员单位发出下一年会费交纳通知,会员单位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按本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付或到协会秘书处现金缴纳全年会费。年度期间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上半年加入的收取全年会费,下半年加入的收取半年会费。
本会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加强会费使用的控制和管理。



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