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为加强我市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出家庭服务业的精英人才,树立行业典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2017年6月至8月,举办苏州市第四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
苏州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协办单位: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比赛组委会:大赛设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秘书处负责报名、选拔;组委会同时设立评委会,负责大赛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
各市、区组委会:各市、区人社部门成立大赛组委会分会,协调有关政府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单位和人员报名、评审、集训、选拔等大赛相关工作。各市、区分会应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形成积极的行业社会导向,使具有实力的企业和真才实干的个人参与本次大赛,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展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推广行业标准,共同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标准和命题
本次大赛参照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标准要求命题。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理论竞赛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比赛。
三、参赛条件
1.凡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从事家庭服务业或与家庭服务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往届省、市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曾获奖的从业人员不能再参加比赛。
4.报名方式:参赛人员至各市、区大赛组委会分会集中报名参选。
四、大赛实施步骤
(一)报名评审阶段:6月底前,各市组委会分会接受报名,汇总参赛人员报名表等资料。
1.各市、区推荐选手时可与各辖区内的苏州家协会员联系,家协会员单位选择在所在的市、区报名。
2.总工会、妇联和团市委等相关部门也可分别推荐。
3.利用媒体宣传,鼓励社会上的家政公司推荐和家政员个人报名。
4.各地在审核报名人选时,务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核报名者资格。
(二)选拔推荐阶段:6月底至7月中旬为选拔操作阶段。由各市、区组织选拔比赛,并在7月16日之前将优秀选手名单(选拔比赛中各工种的前三名选手的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技能、工作单位、特长等)和选手报名表(包括两张一寸照片)报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其中,苏州市家协组织参加过2016年省家协家服业技能大赛的5名选手直接参加决赛。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审定参加总决赛单位和个人名单,确定决赛活动具体事项。
(三)决赛总结阶段:8月下旬。
1.关于集训:决赛选手的集训原则上由各市、区自行组织强化培训。
2.决赛时间:8月26日(周六)
地点:苏州市解放东路258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内。(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获得总分第1名的优秀选手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市姑苏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各工种获得总分第2、第3名的优秀选手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获得总分第1名的优秀选手,是工会会员的,由市总工会优先推荐为“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三)对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四)对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获得总分前3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五)对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获得总分前3名的女选手由市妇联优先推荐为“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
(六)对在全市大赛中各工种获得总分前6名的选手给予表彰;
(七)根据团体总分设优秀奖和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奖。
(八)比赛中各工种总分前3名的选手推荐进入2016年全省大赛决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 敏;电话:65212223。
许新霞;手机:15962197832
附件:1.苏州市第四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 苏州市第四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细则
3. 苏州市第四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1
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谭国明 市家服办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长
副主任:万 利 团市委书记
高慧芹 市总工会副主席
斯慧力 市妇联副主席
成 员:严 骏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市场管理处处长
蔡旭卫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胡 敏 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陈 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蒋建华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陈钰根 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孙 丹 团市委基层工作部部长
徐苏华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张爱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
浦 彬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郑睿涵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市场管理处科员
刘俊秋 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
许新霞 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
附件2
第四届苏州市
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细则
本次竞赛规则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竞赛内容原则上按照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各工种理论和技能操作均合格的选手核发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操作技能比赛采取现场评分,由评委会现场考评,评委会设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大赛组委会聘请。
二、竞赛流程
(一)选拔赛。由各市、区自行举办理论和技能竞赛。各工种技能竞赛题为:家政服务员(菜肴制作、衣服整烫及保管、家居清洁)、育婴员(婴幼儿的饮食和生活料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的饮食和生活料理)等。选出总分前3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
1.理论竞赛。时间为90分钟,以闭卷笔试答题卡作答方式进行(参赛选手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其中组委会提前20天(8月初)公布一定数量的样题(样题内容占理论考试的40%左右)
2.技能竞赛。每个选手考核时间一般为半小时左右,家政服务员的考核时间适当延长。关于技能竞赛内容的相关文件于11月初下发。现场公布试题并根据要求进行操作。内容包括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三个工种。
理论成绩根据答题卡,由读卡机自动评阅;操作技能成绩由作品质量和现场操作规范组成,最后依据总分决出各 种前6名获胜者。
附件3
苏州市第四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姓 名 |
|
出生日期 |
|
照
片 |
|||||||||||||
出 生 地 |
|
籍 贯 |
|
||||||||||||||
民 族 |
|
专业职称 |
|
||||||||||||||
居住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参赛项目 |
¨ 家政服务员 ¨ 育婴员 ¨ 养老护理员 |
||||||||||||||||
身份证号码 |
|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
个人网页 |
|
电子邮件 |
|
||||||||||||||
最高学历 |
|
英语水平 |
不会¨ 一般¨ 中等¨ 很好¨ |
||||||||||||||
身 高 |
|
体 重 |
|
健康状况 |
|
||||||||||||
工作单位 |
|
职 位 |
|
||||||||||||||
毕业院校 |
|
学 历 |
|
||||||||||||||
服务特长 |
|
||||||||||||||||
喜 好 |
|
||||||||||||||||
才 艺 |
|
||||||||||||||||
未来志向 |
|
||||||||||||||||
曾经工作过的 家庭服务公司 |
|
||||||||||||||||
目前所在 家政公司 |
¨ 无 ¨ 有 家政公司: 合约尚余 年 |
||||||||||||||||
何时何地曾参加过何种同类比赛?得奖情况?培训经历? |
|||||||||||||||||
|
|||||||||||||||||
其他重要家属的相关信息 |
|||||||||||||||||
|
联络人姓名 |
关 系 |
职 业 |
联络电话 |
|||||||||||||
第一位 |
|
|
|
|
|||||||||||||
第二位 |
|
|
|
|
|||||||||||||